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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材废料处理框架性协议招标的公告

      甲方: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投标方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拟对 2026 年度生产废钢处理框架性协议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提升生产钢材废料处置工作效率。

二、协议内容

      华原股份厂区内生产废旧钢材,包括钢质废料及报废品。

三、项目地点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四、协议质量要求

      (一)在不违反国家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前提下,甲方将生产钢质废料及报废品由乙方全部收购。

      (二)为了提高甲方钢材废料处理效率和现场空间使用率,避免中标方交接时间过长而影响甲方经营生产, 甲方在现场提供废旧钢材压包设备设施(铲车、 吊机、压包机各 1台),设备使用费 6.85 元/吨(含税),根据废钢购销量进行结算。

      (三) 乙方按批次收购,每批钢材价格(价格含税)参照当期《卓创资讯网》公布的广西废钢行情柳州市场的冷热轧冲料价格比例(具体比例视招标结果确定)。

五、协议有效期

      协议周期三年

六、协议评议具体细则

      (一)评标原则: 以《卓创资讯网》公布的广西废钢行情柳州市场的冷热轧冲料价格比例95%为下限标底,标价比例最高者中标,低于95%比例为无效标的;如有两位以上投标方标价比例相同, 由相同标价比例方进行第二次投标。

      (二)如报名投标单位或个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 甲方可延长报名时间。

      (三)招标工作小组对乙方提交的文件进行评审,如发现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及说明。

      (四)招标工作小组根据评标原则,于递交材料截止日期起的2 个工作日内评审并确定投标资格,并在2 个工作日内向投标方发布投标通知。

      (五)确定中标单位或个人后, 甲方在华原股份 OA 办公系统及官网公告公布投标结果。

七、对乙方资格及材料要求

      (一)乙方资格

      1.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及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且有从事可再生资源处置资格的单位。

      2.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约、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二)参加投标前,投标方提交资格材料给华原股份招标小组审核: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或个人)账户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清单且资金余额要求在50 万元以上。

八、招标实施办法

      (一)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1.参加招标方钢材废料处理框架性协议招标通过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投标方报名以纸版形式,将资质材料提交给甲方招标联系人,未报名的没有参加投标资格,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7:00 时止。

      2.招标方对意向投标方的资料材料进行预审,对符合资质及要求的投标单位或个人进入招标环节,由招标方确定现场投标时间、地点并通知投标方。

      (二)投标程序

      1.投标方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投标会。

      2.参与投标的单位或个人,须在 2026 年 1 月 19 日前以转账方式交纳参与投标押金人民币5 万元(备注钢材废料投标)。 中选后,将中选者投标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中选者,投标结束后退还押金。不交参与投标押金无参与投标报价资格。

      3.投标方代表,如属法人单位投标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投标开始时,委托人需递交授权委托材料。

      4.采用暗标方式: 甲方组织乙方到现场查看、答疑后填写报价单,价格比例高者中选, 同时现场签订中标确认书。

      5.中标方必须在 7 个工作日内(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与招标方签订《生产废旧钢材处理合同书》(合同主要内容见附件)。如因中标单方面原因超过规定时间不与甲方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选择其他参与投标的单位或个人,且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招标,所交押金不予退还。

      (三)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玉林市玉柴路支行

      账号:45001660445050500456

      (四) 甲方招标联系人

      联系人: 曾一洲

      电话:18677589772

九、其他事项

      (一)凡扰乱招标现场秩序者, 甲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参评资料不退还, 由 甲方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合理处置。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四)招标监督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电话:0775-3287033邮箱:watyuanhr@yuchai.cn)。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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